主編 尤煌傑
史懷哲醫師於一九五三年接受諾貝爾和平獎時,以〈我的呼籲〉為題發表演說提到:「我要呼籲全人類,重視尊重生命的原理。這種倫理,反對將所有的生命分為有價值的與沒有價值的、高等的與低等的。這種倫理否定這些分別,因為評定生物當中何者較有普遍妥當性所根據的標準,是以人類對於生物親疏遠近的觀感為出發點的。這標準是純主觀的,我們誰能確知他種生物本身有什麼意義?對全世界又有何意義?這種分別必然產生一種見解,以為世上真有無價值的生物存在,我們能隨意破壞或傷害牠們。由於環境的關係,昆蟲或原生動物往往被認為沒有價值。但事實上,我們直覺意識到自己是有生存意志的生命,環繞我們周圍的,也是有生存意志的生命。這種對生命的全然肯定是一種精神工作,有了這種認識,我們才能一改以往的生活態度,而開始尊重自己的生命,使其得到真正的價值。同時,獲得這種想法的人會覺得需要對一切具有生存意志的生命採取尊重的態度,就像對自己一樣。這時候,我們便進入另一種迥然不同的人生經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