哲學與文化月刊

  • 611期 靈性與自由專題

    1 導言:靈性與自由專題 黎建球、陳文祥
    3 聖多瑪斯論靈性發展 黎建球
    23 自然法的社會存有論向度:Thomas Aquinas自然法的當代視角 周明泉
    43 Servais Pinckaers論自由、幸福與倫理 符文玲
    59 《我要給你們牧者》及《羊群的牧人》勸諭中「主宰群羊」(Lording Over)與「牧人愛德」(Pastoral Charity)之意涵探究:以天主教社會訓導為中心 林湘義
    專題書評
    75 書評:Daniel Joseph Gordon, The Passion of Love in the Summa Theologiae [...]

  • 610期 植物、移徙、文化多元性之藝術與美學專題

    1 導言:植物、移徙、文化多元性之藝術與美學專題 幽蘭、劉千美
    3 迻譯的失落:當代視覺文化與藝術品物質性的消亡 Jean-Marie SCHAEFFER
    15 哥倫布交換與人類世:策展實踐觀點 林志明
    35 偶然存在中的休戚與共:以「24小時睡眠實驗:蟄伏網路演習」植菌藝術計劃為例 鄭芳婷
    57 植物想像下的棲居於世:倪瓚畫樹的啟發 黃冠閔
    79 重思音樂作品:音樂的質料、中介、與技術 楊建章
    97 森林與流域間的生命:團絡存有學初探 龔卓軍
    專題書評
    117 [...]

  • 609期 多元維度的諮商輔導專題

    1 導言:多元維度的諮商輔導專題 黎建球、蘇嫈雰
    5 哲學諮商中靈性議題與對話結構 黎建球
    25 伊比鳩魯情緒自然觀的一個現代討論 劉希文
    41 赫舍爾論悲切:先知對動盪時代的靈性回應 鄧元尉
    61 多元維度的生命詮釋與再詮釋:以呂格爾的敘事理論探討基督宗教諮商輔導方法 張名揚
    專題書評
    79 書評:尤煌傑(主編),《哲學實踐與生命顯揚》 陳靜姿
    一般論著
    85 智的直覺與如相——牟宗三哲學思想論綱 余群
    99 姚際恆對新《春秋》學的繼承與發展——以其對朱子《春秋》說理論困境的解決為中心 [...]

  • 608期 儒家哲學的宗教向度專題

    1 導言:儒家哲學的宗教向度專題 傅佩榮、李賢中
    3 論孔孟天命之可知與不可知 傅佩榮
    19 從荀子之「不能」論其順應之道 李賢中
    37 根源與轉化:董仲舒天論與政治、倫理規範性中的身體向度 林明照
    55 《論語》中的「禱」——德福與信仰的關係問題 許詠晴
    專題書評
    71 書評:Brown, J.R., & McLeod, A. Transcendence and Non-Naturalism in Early Chinese Thought 饒忠恕
    一般論著
    77 [...]

  • 607期 當代天主教倫理學的發展與更新專題

    1 導言:當代天主教倫理學的發展與更新專題 林慶華、張秋梅
    3 賓凱爾斯論基督教倫理學的性質及其基本問題 林慶華
    19 詹姆斯.基南之美德倫理學思想及其對當代天主教倫理學的貢獻 張秋梅
    39 若瑟夫.富克斯的良心觀 曾靜明
    57 論本尼迪克特.阿什利的審慎的人格主義 冉林
    專題書評
    73 書評:詹尼弗.赫特,《承擔責任:狂喜的幸福主義與好生活的呼召》 張秋梅
    79 書評:劉國鵬,《中國化與大公性雙重張力下的中國天主教會》 郭建斌
    一般論著
    83 意識突現與格物致知 [...]

491期 編後語

編後語
邱建碩
輔仁大學哲學系助理教授
文學是一種藝術、是一種關於美的表達。除了文學之外,繪畫、雕刻、音樂等也被視為是在表達美的。它們之間的區分?最簡單的一種區分,就是以它們擁有的表達方式或作品形式為標準,其中文學就是以語言文字為工具來形象化藝術。並非所有語言文字都包含有美的元素,例如科學語言主要在於探求這世界的真相,因此,只要一個語言文字能夠滿足這個要求,就可以被稱之為科學。這樣的語言文字不必要是一個表達美的語言文字,卻仍不失為一個科學。同樣地,即使它包含了美的元素,它也可以是科學,但在這種情形下,我們還可以文學的角度來欣賞這些語言文字。但由於它主要關注的是世界的真相,因此它是一種科學,至於文學是兼而有之的次要面向。若採取這樣的思路來看文學,判定一個作品是否是文學作品,就端視乎它與美的表達之間的關係。只要一個語言文字主要關注的是美的表達,即使它也同時次要地關注著其它的元素,它仍是文學。
文學倫理學批判將倫理元素視為是文學發源的理由,這使得人們去思考文學主要關注的對象究竟是美、還是善。若是後者,那麼一個作品即使不包含美的元素,只要它將對倫理的關懷放在文字之中,它就是文學了。任何一段對小孩的睡前道德規勸都成了文學,這令人感到不恰當。這種不恰當的來由為何?或許是我們慣常地將文學視為是一種美的表達,那我們就得改變觀念。或許是構成文學的主要元素不只一個,除了善之外還有美。不論是那一種想法,都涉及到了該如何決定一個作品是否是文學作品的問題,並且是一種以本質來決定的方式。至於本質是單一的或是複雜的,它們之間的秩序關係又是如何,則是下一步的問題了。
個人覺得值得注意的一點是,相較於人類文化發展的起源,現代文化在分類部分是更加精細的。從另一個角度來看,現代許多獨立學科所關注的元素,在起源時期經常是混雜地在一個學科之中的。當然,以文化起源時的狀態來確立一種學科的主要關注是一個可能的建議,但如此一來,就會產生關於存在狀態與本質之間關係的一種緊張。尤其是,當現代與起源的主要元素迥然相異時,除了這種轉變是如何發生的,仍有待解釋之外。進一步地思考以本質決定的想法是否恰當也是一種重要問題。
感謝本期專題主編聶珍釗教授提出這樣一個能引起並值得討論的主題,也感謝所有為本期貢獻文章的學者專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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