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後語
邱建碩
輔仁大學哲學系副教授
處於多文化密集交往環境下的現代人,跨文化個體間的交往已屬平常,這使得個體在其文化表現上,既會呈顯出現代化標準下的共同文化特徵,也會表現出多樣文化下的差異文化特徵。若僅僅考慮文化表現方式,那麼無論是現代化的文化特徵,或者是多樣文化特徵,都可以視為是個體表現自身的一種方式而已。但若以為文化發生的根源在於個體,並且屬於自身的文化表現,總是來自於自身或以自身為根源,那麼在主體文化的建構問題上,若認為主體文化是根源於自身的文化,那麼對個體的文化表現進行區分就有其重要性。之所以強調個體,這是因為主體文化的建構常伴隨著文化認同的問題,而現今文化認同的問題,常建立在個體認同的基礎上。
舉例來說,在以西方文化為文化現代化標準的觀點下,對於以非西方文化的文化體而言,西方文化被視為是一種外來文化,而現代化其實就是西方文化對異文化挑戰的具體表現。面對這樣的文化挑戰,文化實體政治力量強弱,常決定了這種挑戰可能發生的型態。在西方文化挑戰下,當被挑戰文化能有唯一結果是現代化時,這就表示原有文化已經走向被取代的命運。對於一個在現代化社會存在的個體而言,當他們尋找來自於自身根源的文化表現時,能夠找到的可能就只是這些現代化的文化表現而已。但若個體認為屬於自身的文化是被現代化文化給取代時,而那個被取代的文化才是來自於自身根源的文化時,如此就會產生出被取代文化與取代文化的區分。但個體文化認同是否要建立在這種區分上呢?當主張文化認同得建立在被取代文化上時,個體就嘗試著超出個體自身的文化表現去說明自身的文化根源。這種超出為何可以成立?並且這種超出要連結到多遠呢?當然,提供理由並建立標準是重要的。但對於個體而言,什麼樣的理由及標準才是可接受的呢?是不是存在作為個體就能接受的理由和標準呢?身為處於多文化密集交往環境下的現代人,當稍微嚴肅對於自身處境進行思考時,這些問題就會出現。但要做深入的討論就不僅僅是提出問題而已,而是回答問題。本期「建構實在論的文化詮釋專題」或可視為是一種對跨文化議題的處置。
本期專題由國立宜蘭大學博雅學部陳復教授主編,共收納了四篇專題論文與兩篇論文。一般論著部分共收錄了六篇論文,包括慈濟大學東方語文學系林素芬教授的〈論早期「文」字的身體性義涵〉、成均館大學成均人文東洋學院高在鍚主任教授的〈朱熹對《周易》卜筮思想的特點:介於卜筮與德行之間〉、臺灣大學哲學系苑舉正教授的〈規範與多元:量子力學引發之科學方法論論爭〉、南開大學哲學院王亞娟副教授的〈視覺藝術的現象學深度——兼論克勞瑟對梅洛-龐蒂視覺理論的發展〉、澳門大學人文學院王思豪副教授〈被忽視的「望溪學問」:方苞《易》學觀探微〉、東南大學人文學院哲學系畢夢曦講師的〈二程的志氣觀念及其理論關懷〉。青年哲學部分,本期收錄復旦大學哲學學院博士生何瑋的〈張載「大心說」芻議〉。學界訊息由東華大學華語文教學暨書法國際碩士班陳美瑩碩士生提供。
感謝本期專題主編陳復教授,在本期編輯過程中給予編輯部極大的協助。其次,感謝衷心於哲學發展的學者專家提供的優質論文及書評。本月刊會秉持一貫嚴謹的精神與態度,提供一個以提昇學術水準為責任的良好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