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後語
邱建碩
輔仁大學哲學系副教授
民主法治國家的公民與法律之間的關係是密不可分的。法律是法治國家制度的基礎,公民是國家的成員與作動者,依著法律所建立的制度來行為是一個基本的要求,建立一個適合國家運作的法律制度,更是公民的責任。換句話說,一個法治國家的公民不僅要對法律有一定程度熟悉的認識、以符合法律的方式來行為,更要去思考什麼樣的法律才是適合這個國家,並且進一步將之形成具體的法律。雖然法律是國家運行的基本規範,但對於法律的認知卻有不同。法律可被視為是對自由的限制,也能是在可能的社會衝突中一個能夠獲得最大自由的方案。法律或被認為是社會秩序或社會最大利益的防衛機制,但這種機制的強力與不可妥協,卻也是一種會令人民對其權益感到的受壓迫的力量。法律既是使得人民行為能夠良好地達到其目的的指引,但也劃出了行為不可逾越的界限。這樣的理解下,人們對於法律的態度就總是處於一種張力之中。為了面對這樣的張力,認識法律並持續思考法律的本質是重要的道路。本期專題以康德思想為核心,提供與法律相關的幾個思考面向。包括了對於康德人性論的思考、自由主義的主張、走出自然狀態的義務、應報理論與實踐哲學的關係以及將康德法政哲學視為是第四批判的可能。其中的討論與視野,提供了我們對於法律的哲學思考的良好素材。
本期除了五篇專題論文及一篇專題書評外,還收錄了四篇一般論文、一篇青年哲學論文及一篇一般書評。在〈清儒惠棟漢學思想的演進理路——以其「三禮」學為考察中心〉一文中,華中師範大學歷史文化學院副教授樊寧先生透過惠棟漢學研究的軌跡,提出了對於古學問研究發展可能遭遇的問題,並且促使思想發展的可能途徑。在〈天主教學術權威與中國民間文化的對撞——探析明末菲律賓道明會對華傳教政策的失敗〉,南開大學外國語學院助理教授肖音先生對於文化傳播問題進行考察,以文化的固有性、文化的強弱、傳播的力度與持續性等面向來總結失的原因。蘇州科技大學馬克思主義學院講師杜永寬先生在其〈王國維論「性」之變化與其對中西文化的再認識〉一文中,以論「性」為線索追蹤王國維中西文化認識的演變軌跡,並以此為例,指出要建立文化的主體性,並非不斷地強調文化的差異性,王國維的「學無中西」是一條值得參考的道路。在〈變易與交易:朱熹「心統性情」的易學維度〉一文中,鄭州大學哲學學院講師暨河南省社科聯人文社會科學重點研究基地洛學研究中心副研究員張維先生對於朱熹在易學中的創發性闡釋進行論述,其結論道:「易道神與心性情相結合的闡釋模式,則可以說是一也是三,是三也是一」。廣東中山大學哲學系博士生陳春芳在其〈王船山明德觀與《大學》工夫論的建構〉一文中,主張明德觀是理解船山《大學》工夫論的樞紐,並且論述了船山明德觀是一種在新時代背景下的闡釋,並基於此,船山賦予了《大學》這一文本新的理論意義。北京師範大學中國哲學與文化研究所碩士生申元瑛關注中國哲學方法論的問題,評論了彭國翔先生的《中國哲學方法論——如何治「中國哲學」》一書。
感謝本期專題主編周明泉教授的專題規劃以及所有論文、書評寫作的學者專家,期待這些作品能與愛好哲學思考的各位一起分享。另外,本刊編輯范家榮先生於八月一日起已獲輔仁大學全人教育中心聘任為專職助理教授,在此感謝他長期對月刊的貢獻並祝福他未來在新的職務上,在其專業上能夠有好的發揮。
603期 編後語
On 八月 - 20 -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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