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後語
邱建碩
輔仁大學哲學系副教授
生活在一個法治社會中,我們的行為總是在法律的規範下被檢視,任何一個行為都可以是符合法律或違反法律的。當法律的決定令正義得到伸張時,總讓人感到振奮;而法律對於某些不公義的無能為力,確也讓人對其失望。如果法律既可能幫助人們達成對正義的訴求,也有可能讓不公義繼續存在,那麼法律與正義的相關是否只是一種偶然呢?或許,正義是法治社會必要達成的結果,甚至是法律所以建立的基礎。但是,在一個法治國家中,沒有法律的正義又當如何展現呢?或者,脫離了法律是否仍然會有正義呢?這些問題雖超出了一般人對於法律的關心,一般人關心的是,當我受到傷害時,法律如何給傷害我的人最大的懲罰;當我傷害別人時,又如何減少法律對我的損害。當法律給傷害我的人較小的處罰時,這就是不公義的;而給我較小的處罰時,這就是正義的。這就會令人認為,正義常是主觀的、個人的,但法律得要是客觀的、普遍的。因此,過度的強調正義可能會造成與法律相違背的結果。這樣的思考是我們對於法律的一個反思面向,但這樣的面向僅僅停留在法律的哲學反思的表面而已。本期專題《當代法律哲學的新典範》收錄了7篇專題論文及2篇專題書評,分別從法律與哲學的關係、對法律觀的外在描述和內在描述、法律與德行或理性之間的聯繫、法律建構的方法論問題及典範建立構想等向度,透過當代法律哲學的討論脈絡,嘗試回答與法律相關的哲學問題。另外,兩篇專題書評分別評論了Visa A. J. Kurki的A Theory of Personhood和Thanos Zartaloudis主編的Law and Philosophical Theory: Critical Intersections。陳弘儒教授評論了法律人格相關討論的著作A Theory of Personhood,他重構Kurki的論證順序,帶領讀者了解Kurki如何建構出法律人格的一束理論;薛熙平研究員則希望從對Law and Philosophical Theory: Critical Intersections的評論中,呈顯出所謂的「批判法理論」(critical legal theory)來作為當代法哲學之重要取徑的獨特性,以及其內部的多樣性。
在一般論文的部分,本期收錄了2篇論文。曾春海教授的〈張載「天人合一說」研究〉,他從《易》學、《莊子》學和回歸天人性命相貫通的《中庸》三個向度,解析並論證張載的「天人合一說」。河北大學周浩翔副教授在〈心性與本體——熊十力對西方哲學的批判與心性形上學的建構〉一文中,關注中國哲學是否存在著解決西方形上學危機的可能性問題,並點出先哲熊十力先生思想的一個重要意義,面對時代的危機且抱持開放的哲學觀期待新哲學之誕生。王帥鋒先生評論了李智福的《內聖外王:郭子玄王船山章太炎三家莊子學勘會》一書,指出了此書所使用的方法及在莊學研究上的貢獻與仍可繼續開展之處。
最後,感謝本書專題主編周明泉教授的構思規劃與為本專題所付出的辛勞,以及所有論文及書評作者的學術見解與評論為本期內容的貢獻。期盼本期的內容,能夠讓大家對既有關注問題有更深的理解與討論的可能性,或者看到新的可關注領域。